【大河财立方消息】2月19日,南阳高新发展投资集团就境外债券项目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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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选聘债券发行的总协调人,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协调本次债券发行工作;协助具有相关资质的中介机构完成发行方案编制;协助发行人寻求银行出具备用信用证(如需);为发行人完成本次债券中介机构遴选提供咨询建议;协助发行人和全球协调人寻找债券投资者。
中标人要以招标人能够如期地完成本次债券的发行为目的;发行利率、发行期限合理,尽可能降低发债成本。
固定佣金费用=实际发行募集金额 x 中标固定费率。
股权关系显示,南阳市财政局、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别持有南阳高新发展投资集团51%、49%股份。
附: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证券公司,具备国家证监会监管部门核发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该公司关联单位或其子公司应当持有香港证监会颁发的第1号金融牌照(第1号:证券交易);或直接持有香港证监会颁发的第1号金融牌照(第1号:证券交易)的境外证券公司;
2.投标人如为境内证券公司,则需在报名阶段提供国家证监会监管部门核发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及该公司关联单位或其子公司持有的香港证监会颁发的第1号金融牌照(第1号:证券交易)复印件;投标人如为境外证券公司,则需在报名阶段提供香港证监会颁发的第1号金融牌照(第1号:证券交易)复印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文章来源:大河财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