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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税务总局:对国债等债券利息收入恢复征收增值税

2025年11月21日 | 查看: 44636

  南方财经11月21日电,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自2025年8月8日起,对在该日期之后(含当日)新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的利息收入,恢复征收增值税。对在该日期之前已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包含在2025年8月8日之后续发行的部分)的利息收入,继续免征增值税直至债券到期。

(文章来源:南方财经网)

财政部、税务总局:对国债等债券利息收入恢复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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